離婚期間后補贈與協議違法嗎?
夫妻雙方離婚期間補贈與協議,如果被贈與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不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夫妻離婚的途徑都有什么?
兩種離婚的途徑:
(一).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民法典》中稱作雙方自愿離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也就是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
(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有爭議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途徑。
離婚途徑的選擇:
(一)、“好離好散”選協議離婚。
兩個人都想離,并且對孩子歸誰、財產分配問題都沒有意見的,就直接選擇協議離婚。
去當地民政局登記離婚就可以。
這種離婚途徑由于程序簡單,因此相對的省時省力一些。
(二)、有爭議就選訴訟離婚。
男女雙方,一個想離一個不想離、財產分配有爭議或者孩子撫養權有爭執的,就直接選擇訴訟離婚。
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離婚就可以。
這種離婚途徑針對的是在離婚問題上有糾紛的夫妻,因此有這類糾紛的選擇訴訟離婚,能夠更好地達到離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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