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需要哪些部門審批?
一、原則上來講,農村建房的正確步驟是農民先到村委會填寫一份建房申請表,之后鄉鎮相關部門會派人實地調查,調查無異議會給農民發放《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之后農民按照批準進行房屋建設,建設完成后,由鄉鎮管理部門上門核查并上報縣級管理部門,最后由其批準給農民發放《不動產權證》。
二、農村自建房由當地的規劃建設局審批。農村自建房審批辦理程序:
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
3.向鄉鄉建辦提出申請。
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鄉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三、關于農村建房這件事,農民應該注意什么?
一個是農村翻建房屋時,農民一定要事先申請,因為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對一定期限內未批先建的農房,進行了拆除處理。另一個是建房一定要避免私自擴建、多建和異址建房,否則后續的房屋審核無法通過,還有被淪為違建的風險。
農村建房不給審批該怎么辦?
一、申請宅基地不批怎么辦
1、申請宅基地后,如果村委會不批準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請處理,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不批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農村宅基地的條件是什么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后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問題,請補充提問。
上述是我整理的內容,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如果申請時,村委會不同意的,可以申請人民政府解決。如果鄉鎮人民政府不同意宅基地申請的,村民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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