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拆遷房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離婚時不進行分割。雙方也可以協商確定拆遷款的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認定拆遷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看取得房產證的時間。
離婚后拆遷房怎么分配?
離婚后拆遷房的分配根據法律規定,房屋的拆遷如果發生在婚姻登記之前,在婚后通過政府的拆遷政策,以產權調換方式取得拆遷安置房,該房屋登記在個人名下,仍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如果是雙方婚后購買的房產拆遷的,則安置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