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績優成長基金怎么樣?
南方績優成長在適度控制風險和保持良好流動性的前提下,根據上市公司業績質量、成長性和投資價值的權衡和選擇,努力為投資者尋求超越基準的投資回報和長期穩定的資產增值,是一種股票型基金。
南方績優成長基金投資原則和比例:
1、基金市值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值的10%,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的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證券的10%;
3、基金不得違反基金合同關于投資策略、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的約定;
4、本基金投資于股權分置改革產生的權證時,任何一個交易日的買入總額不得超過前一個交易日凈資產值的0.5%,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權證的市值價值不得超過本基金凈資產值的3%,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基金持有同一權證的比例不得超過10%。其他權證的投資比例應符合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5、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認購,基金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擬發行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額,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基金總資產;
6、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投資限制;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取消上述限制性規定并履行適當程序,基金將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由于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原因,如上市公司合并、證券市場波動或基金規模的變化,導致投資組合不符合上述協議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以符合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南方績優成長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收益分配原則:
1、在滿足相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最多12次,年度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基金合同生效不足3個月的,不得執行收入分配;
2、該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法分為兩種:現金分紅和股息再投資。投資者可根據除息日基金份額凈值選擇現金分紅或自動將現金分紅轉換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如果投資者不選擇,基金的默認收益分配方法是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的,不進行收益分配;
4、本年度基金的收入應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后,才能進行本年度的收入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分配權利;
7、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