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包括什么?
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包括:
1. 終止勞動合同的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
2.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5)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從事原工作;
(6)公司裁員等。
3. 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4. 由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的
(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用人單位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等。
5. 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6.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失業保險金申領所需什么資料?
(1)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2)本人銀行卡(社會保障卡開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