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視權的程序是怎樣的?
1、中止探視權的程序是: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對子女產生不良影響,探望人對子女有侵權或犯罪傾向的;探視方對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響等的可以中止探視。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對方拒不履行探視權怎么辦?
一方對于探視權的履行拒不執行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