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1、有婚前財產協議書的。
現在再婚夫妻雙方一般都有自己個人的婚前財產,為了避免日后因財產發生分歧,或者離婚時財產分割發生矛盾,故而再婚結婚登記前對各自的婚前財產協商,用書面形式固定下來,預防萬一。這種形式在城市比農村較多。如果離婚時婚前財產按照協議執行,減少了因分割財產的婚前財產的處理矛盾。婚后財產的分割,那不用說,按照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沒有婚前財產協議的。
再婚離婚時,婚前財產,有證據能證明屬婚前財產的,屬于個人的財產。按照誰的財產歸誰執行。不能證明屬于個人婚前財產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財產分割(對方承認屬于婚前財產的除外)。
3、再婚結婚后有協議的,也按照協議執行。
婚后夫妻雙方因婚前財產問題協商一致,有兩種情況:
同意婚前財產按照婚前財產處理的,簽訂財產協議的,按照協議書的規定婚前財產處理。
同意把婚前財產按照共同財產處理的,簽訂財產協議的,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
父母再婚孩子改姓需要哪些手續?
1、兩夫婦如果一方想要更改子女的姓,那么一定需要通過子女父母兩邊的同意。主要因為我們國家法律有規定,子女可以使用父親的姓氏或者也可以使用母親的姓氏,子女具體使用夫妻誰的姓,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經過父母協商確定下來的子女的姓名,在戶籍登記確定后,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得隨意改變。
2、根據我國戶口登記相關規定,公民變更姓名都要依照相關政策才能變更的,若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更改姓名必須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