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已立秋一周有余,但高溫未減,集中執行行動仍在持續發力。8月17日,光山縣法院開展了第十六次“豫劍執行”集中執行行動。
清晨6時,全體執行干警集結完畢,蓄勢待發。該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管余晶作動員講話,要求各執行干警加大執行力度,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切實提升執行質效。
在該院執行局局長陳夢揚的指揮下,20名執行干警按照預定的方案和路線,緊鑼密鼓奔赴執行一線。
魯某與范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雙方原是同事關系,由于范某借錢一直未償還,魯某將其訴至法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范某,敦促其盡快履行義務,但范某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在今天的執行行動中,執行干警將范某拘傳至法院,再次耐心地向其釋法說理。最終,范某當場償還了四萬元,并與魯某達成和解,約定剩余款項月底償還。
劉某與王某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劉某在王某的工地務工,但結算時王某未及時支付報酬,經訴前調解,雙方約定了還款日期。由于王某一直未主動履行償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多次與王某聯系,王某以在外務工為由逃避執行,通過全國執行流程系統“總對總”網絡查控,未查到王某名下的財產,多次摸排布控,均未發現王某的蹤跡。本次行動中,執行干警將偷偷回家的王某拘傳到院,敦促其當場償還了全部款項,案件得以執結。
此次集中行動共拘傳7人,拘留1人,執結案件8件,部分履行9件,執行到位金額37.34萬元。
下一步,光山縣法院將持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靈活采取執行措施,不斷打擊失信行為,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做到集中執行有“速度”,執行舉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溫度”,持續增強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幸福感,為深入推進平安光山建設,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郝昱瑋 吳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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