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不超過20公里要補償。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搬遷到離原地不超過20公里的地方,是屬于改變勞動合同的情形,如果勞動者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而解除的,用人單位要給予補償
公司搬遷在本市有補償嗎
1、公司如果搬遷到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之外的,公司搬遷屬于勞動合同的重大變更。勞動者選擇不去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公司如果是在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范圍內搬遷的,勞動者選擇不去的,無經濟補償金;
3、如果公司準備搬遷重新開始,不再繼續履行與與員工的勞動合同。公司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代通知金,才算合法解除勞動合同;
4、如果公司搬遷后,公司為確保原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采取工作班車、提供交通補貼、縮短工作時間等應對措施,一般可以認為用人單位已經提供了履行勞動合同的相應勞動條件。員工提出離職公司無需支付補償金;
5、公司變更后的地址如果沒有搬出原來的市級行政區的,是否算作改變勞動條件支付補償金,需要看雙方的勞動合同約定、以及發生的具體情況、雙方證據和當地城市是否有相應的法律解釋;
6、公司搬遷變更工作地點,如果勞動者是主動辭職的,公司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